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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8 11:06    浏览次数:
 
河南农业大学
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校直各单位:
        随着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我校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对研究生导师的数量和质量也提出新的要求。为了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快速、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支与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导师队伍。为此,学校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新一轮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并对已批准的研究生导师所在学科专业进行规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一)选聘条件与程序要求
         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和选聘程序分别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和《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政研〔20113号)规定进行。
        (二)时间安排
       19月下旬,各学院安排本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组织申请人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河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表格可在校园网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210月上旬,各学位点导师组对申请人进行推荐。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本院各学位点拟新增导师的材料进行审核(审定),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10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处,自主审定学院报送材料包括硕士生导师审定结果(附件1)、博士生导师审核意见(附件2)及博士生导师申请表(一式35份);非自主审定学院报送材料包括硕士生导师审核意见(附件3)及硕士生导师申请表(一式35份,专业学位导师申请表一式3份)、博士生导师审核意见(附件2)及博士生导师申请表(一式35份)。
       310月下旬,研究生处负责对申请博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进行国内同行专家评议。
       4、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拟新增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进行审核评议。并发文聘任,颁发聘书。
 
        二、现任研究生导师学科专业规范工作
        (一)工作要求
      现任导师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慎重选择确定要担任某一学科专业的导师,并进行登记。
       1、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在1个学科专业任导师;
       2、硕士生导师原则上可以在1-2个相关学科专业任导师。
        (二)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下旬,各学院安排组织现任导师分别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专业登记表》(附件4)和《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专业登记表》(附件5)(以下称登记表,表格可在校园网研究生处主页下载)。
       2、10月上旬,各学位点导师组对登记表进行审查。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本院各学科专业导师进行审查,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10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博士生导师学科专业登记一览表(附件6)、硕士生导师学科专业登记一览表(附件7)及登记表(一式3份)报研究生处。凡不填写登记表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恢复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申请。
       3、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现任导师学科专业进行审核。并发文聘任,颁发聘书。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规定,严格标准,从严把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
       2、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现任导师的学科专业规范工作。
       3、要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者,不再受理。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