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植物保护学院2012年关于评选企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 18:30    浏览次数:
 
       植物保护学院企业奖学金是本着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社会人才培养、有利于友好交流的原则,由河南中州种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阳市全丰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科院植保研究所葡萄病虫害防治中心捐赠设立的奖学金,旨在激励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的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一、评选范围
       植物保护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奖项、名额及金额
       植物保护学院企业奖学金奖项、名额及金额:
奖项
资助对象
名额
金额
全丰奖学金
大四学生
10人
2000元/人
中州奖学金
大三学生
15人
2000元/人
红葡萄奖学金
大二学生
15人
2000元/人
红葡萄单项奖学金
全院
20项
1000元/项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懂得感恩,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院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评选学年内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
       4、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本学年内宿舍个人内务卫生检查必须合格;
       5、本学年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二)具体条件
       1、全丰奖学金:上一学年的两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为班级前20%。
       2、中州奖学金:上一学年的两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为班级前20%。
       3、红葡萄奖学金:上一学年的两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为班级前20%。
       4、红葡萄单项奖学金:积极组织参加各级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艺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组织参加体育活动,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四、评选程序
       1、学院企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11月按照上学年综合成绩进行评选,并组织表彰活动;
       2、根据奖学金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植物保护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每人仅限申请一种奖学金;班级同学、班委、班主任共同评议,写出评议结果,报学院团委初审;
       3、学院团委将审核合格的学生材料进行公示,将学生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和推荐意见报植物保护学院基金会审核;
       4、植物保护学院基金会复审后将评审结果报送企业,经企业审核后确认,由学院与公司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表彰颁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获奖金额
       1、违反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学习成绩或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
       3、将所得奖金用于请客、娱乐等非正常消费者。
 
       注意:请于11月24日中午12:00—13:00将申请表交送院团委。
       附件:  植物保护学院 奖学金申请表.doc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