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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4-15 02:40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特制定植物保护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考核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李洪连
    成员:张倩华、王宏立、郭线茹、闫凤鸣、张猛、原国辉
    职责: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小组
    成员:成立5人以上(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复试小组。
    职责: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意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突出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
    3、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报考该学科专业者,本人不能参加与考试、考核及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复试程序及要求
    1、由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
    2、复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
    3、时间安排: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
    4、复试地点: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1号楼2楼植保学院会议室。
    5、成绩计算:
       (1)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品德修养10分,外语能力30分,专业技能30分,科研潜能30分。 
       (2)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以剩余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其复试最终成绩。
       (3)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50%
录取
    1、录取:依据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学校分配的录取名额,结合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或导师)由复试小组决定录取人选。
    2、公示: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校研究生院。
                        
 
植物保护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