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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 11:42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团支部、学生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电〔2017〕23号精神,校《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高考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纪律和法制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把考试作弊入刑,彰显了国家严打涉考作弊的决心和力度。各学学生班要加强纪律和法制宣传,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严防严打违规舞弊。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准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勤纪律 
     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各学生班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要向班长要请假条,找辅导员报批,最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批准。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同时,若发现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线索,要及时清理和报告。
    三、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责任追究
    (6月7日、8日)每天上、下午请各班对各班学生进行进行点名核查,请院学生会对全院学生进行抽查,每天下午5:00——5:30将点名核查结果报学院团委,电子版报zhibaotuanwei@126.com。对于无辜旷课、不参加学院集体活动者,将按照疑似替考调查处理。